建议委任非职工董事
发布时间:2024-12-24
声明: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并通过决议,建议本行股东大会选举曾小军同志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股权董事。上述提名亦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曾小军,男,1977年10月25日出生,广东南雄人,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兰溪发电部三站站长、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兰溪发电部一站站长、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兰溪发电部二站站长、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浈江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浈江自来水公司经理、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技部经理、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确认,就提名并无不同意见。其担任本行董事的议案尚需提请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得通过后,本行将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任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核准生效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于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外,上述董事候选人确认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概无其他关系,与本行或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无关联关系,亦无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