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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各位股东: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雄农商银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117日上午10时

    (二)召开地点:南雄市雄南路147号南雄农商银行2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视频方式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召集人:南雄农商银行董事会

    (六)主持人:许上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名,合计持有本行表决权股份数 301,198,260 股,占总股本的 69.75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可以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大会过程符合法律要求,大会邀请了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的范元葵律师、尤嘉祺律师对大会全过程进行法律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年度审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股权数 301,198,260 股,反对票股权数0股,弃权票股权数0股,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元葵、尤嘉祺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经审核验证,南雄农商银行2025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内容以及决议公告,均符合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内容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五、其他

    南雄农商银行股东如对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及相关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递交到南雄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递交书面意见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等资料进行身份核实。

    联系人:黄炜红

    地址:广东省南雄市雄南路147号南雄农商银行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1-3822857

    特此公告。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