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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95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950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我行51%的股份,为我行控股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第七条:“(一)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三)本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规定。与我行开展合作的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受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符合上述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因此,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我行开展授信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我行与广州农商行控股的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业借款业务,金额9,500万元。同时根据关联交易的定义。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义为:“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因此该笔同业借款业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该笔重大关联交易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南雄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通过,于在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办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并于2024年7月23日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我行于2024年9月24日与该公司签订同业借款合同,并于2024年9月27日办理同业借款金额9500万元。期限至2025年9月11日

    现对以上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