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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公开征集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声明: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现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原则

    (一)依法合规。本次选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行章程等确定的董事资格及选举程序进行。

    (二)任职资格核准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担任商业银行董事的,其资格应经监管部门核准。

    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董事会规模和结构

    根据监管窗口指导以及本行章程规定,本行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

    2.提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

    (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银行保险机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所提名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本行章程关于董事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人数,可以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应当避免受股东影响,独立、审慎地行使董事提名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亦可以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③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

    ④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向股东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⑤股东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

    ①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已经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再提名独立董事;

    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审查重点包括独立性、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等;

    ③独立董事的选聘应当主要遵循市场原则。

    ④独立董事在就职前应当向董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

    三、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要求

    届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要求如下: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董事候选人。

    2. 提名征集期限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17:00。

    3. 本次提名材料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如采取亲自送达方式,须在2026年1月19日17:00前将提名材料的原件送达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为有效;如采取邮寄方式,提名材料的原件须在2026年1月19日17:00前邮寄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4.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雄南路147号 南雄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2400办公电话:0751-3822857联系人:郭思婷18138627602、邓报兵13794688976;。

    5. 提名材料:

    (1)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2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审计师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备查。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权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本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函.doc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菲执行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