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各位股东: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10时
(二)召开地点:南雄市雄南路147号南雄农商银行2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视频方式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六)主持人:黎志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5名,合计持有本行表决权股份数303,889,888股,占总股本的70.38%。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可以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本次会议过程符合法律要求,会议邀请了广东能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剑涛律师、吴霞律师对会议全过程进行法律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股权数303,889,888股,反对票股权数 0 股,弃权票股权数 0 股,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 赞成票股权数303,889,888股,反对票股权数 0 股,弃权票股权数 0 股,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股权数303,889,888股,反对票股权数 0 股,弃权票股权数 0 股,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能法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剑涛、吴霞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经审核,南雄农商银行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内容以及决议公告,均符合本行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内容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五、其他
南雄农商银行股东如对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及相关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递交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递交书面意见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等资料进行身份核实。
联系人:郭思婷
地址:广东省南雄市雄南路147号南雄农商银行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1-3822857
特此公告。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