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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文件规定,现就南雄农商银行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向我行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按“简化提取”办理:

    (一)提取金额

    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等非存款类金融产品本金和实际收益一并计入账户限额。

    已故存款人账户汇入丧葬费、抚恤金的,提取申请人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提取。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账户限额。

    (二)提取申请人

    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提取要求

    提取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非存款类金融产品未到期且无法提前终止,或者无法办理非交易过户的,应当在该产品到期或满足赎回条件后一次性提取。

    (四)提取资料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向受理网点提交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已故存款人的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向受理网点提交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2)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网点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要求。

    二、特定申请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单独或共同提出申请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信息(查询范围包括被继承人存款余额、银行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按“简化查询”办理:

    (一)查询范围

    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时,基于合法、正当理由申请查询已故存款人账户交易明细的,受理网点应当应申请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后以及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细。已故存款人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查询申请人

    查询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查询资料

    1.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查询时:提交查询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2.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查询时:提交查询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

    三、除第一顺位继承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外,其他人员办理已故存款人账户查询、提取业务,不适用简化操作流程。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7日